两步申报推行后,企业第一步先进行“概要申报”,无需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最少仅需填报9个项目,经海关审核后就可以将货物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第二步,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起14日内,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完成完整申报,办理缴纳税款等其他通关手续。2020年1月1日起,境内收发货人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实际进境的货物均可采用“两步申报”。进口收货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也可通过“掌上海关”App开展非涉证、非涉检、非涉证情况下的概要申报。推广“两步申报”改革同时保留现有申报模式,企业可自行选择一种模式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