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揭阳市按照“抓基层、强基础”的要求,以“三大工程”为重点,推动资源下沉,大力加强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村基层和谐稳定。2014年新农村建设全面铺开后,市财政支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5601万元,引导社会力量捐赠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3.04亿元,支持建设项目1130宗(其中建成813宗,在建317宗),办成了一大批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其中,安排资金21795万元支持18.8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村生产效益。安排资金96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改建,带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共改建农村公路317公里。2014年,全市累计创建市级新农村示范点176个,名镇4个,名村49个,幸福村居示范线16条,揭东区、蓝城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