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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落实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积极落实《克拉玛依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门槛。落实村镇银行财政补贴政策,在资金扶持方面给予其支持和帮助。
二是注重金融创新,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探索互联网+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推动筹建我市首家P2P网贷平台利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三农”和小微企业,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是引导企业参与资本市场,切实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利用自治区及市区两级的鼓励引导政策,建立地方企业与外界资本、项目互通的桥梁,激发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识,积极推动我市鑫盛、广盛两家小额贷款公司赴“新三板”挂牌工作。
四是做好民贸民品定点企业微调申报工作,进一步落实民贸民品优惠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少数民族企业发展。目前已拨付企业 2.3万元贴息资金。
五是持续发挥国有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及自主创业的支持和杠杆作用,降低财政支持重点项目担保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