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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渠道广铺网,拎起问题线索“起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环保违法和环保监察两个主体,在环保等部门加大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由职能科室对接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一般处罚的每月移送,重大影响的即时沟通的原则,明确问题线索移送、处置、反馈机制,为问责提供有力抓手。同时,注重用好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渠道,积极为监督环保监察主体提供外围渠道。去年以来,市纪委共接收环保部门移送行政处罚数据264条,有效案源予以党纪立案36人;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7件,予以党政纪立案11人。
严查处重问责,拔除人为污染“原点”。积极对焦上级督察组督查交办和本级环保部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环保违法企业,重点查看企业法人党员身份,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问责一起,若企业法人不是党员的则继续下查一级,对污染企业安环负责人是党员的进行立案审查,坚决做到零容忍、严问责。2017年全年,市纪委共处理各类环保违法主体36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有效督促企业法人和安环负责人提高环保意识,履行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责任。
抓作风提效能,堵塞监管利益“风险点”。聚焦环保监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关联,结合“清风行动”、专项督查等检查活动,严肃查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背后环保监察干部与管理服务对象吃吃喝喝、勾肩搭背,不讲规矩、不守纪律等各类违纪问题,营造环保领域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良好政治生态。一年来,市纪委共查处环保监察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案件6件14人,在环保监管方面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立清单明监督,拉紧主体责任“生命线”。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履责”、“问责”两个清单,其中“问责”清单紧扣“明责、定责、问责”脉络,以责任落实、督促检查、执纪问责为抓手,围绕职责履行、规定执行、问题整改等内容,着力压实各级主体和监督责任。截至目前,市纪委针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不到位、日常监管缺失、工作推进不力、失渎职等问题,对多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各区镇、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治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日趋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