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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福建省龙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龙岩市民政局副局长钟格兰在会上通报了近年来龙岩市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发展基本情况,并表示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在全市建立“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今年2月,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从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是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新的里程碑。
近年来,龙岩市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上已取得较好成效,基本建立起制度框架。在生活救助方面,1998年、2004年已分别建立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制度,并于2009年在全省率先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钟格兰介绍说,龙岩市将健全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在各项救助制度建立同时,救助的内容也从单一的生活救助迈向多样化,如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救助,救助对象实现城乡统筹。
据介绍,当前,龙岩市已在上杭县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救助对象范围覆盖所有的城乡居民。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急难问题可向上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做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逐步在全市建立“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
为了加强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钟格兰表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探索建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行农村低保村级民主评议票决制度,同时不断加大救助资金投入,提高救助水平。
据了解,龙岩全市现有城乡低保、五保对象11.93万人,占总人口的4.02%。2011年至2013年,全市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001亿元、农村低保金3.79亿、农村五保金1.15亿元、城乡医疗救助金0.9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