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是法治的龙头,质量是立法的关键。泸州市探索地方立法与基层实践对接衔接机制,在全省率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审议流程规范》《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创新建立了“一点一库一基地”工作平台:即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宽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途径和方式;选聘了33名具有深厚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法治经验的人士建立了泸州市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畅通专家学者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的渠道;建立立法评估协作基地,与西南医科大学、四川警察学院等3所高等院校合作,借助高校智力优势、人才优势和平台优势,提升地方立法的整体水平。此外,每次地方性法规审议表决前,市人大常委会都专门赴市政协听取各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目前,泸州地方立法工作已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立法配套的审议制度以及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基层联系点和立法评估协作基地等一套行之有效的地方立法程序、制度、机制逐渐成熟。”泸州市人大法治委员会主任委员雷正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