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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以非营利性为目的、面向大众、收费较低、办园规范、质量稳定的民办幼儿园。为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梅州市将设立民办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每年由市财政安排300万元,对出资举办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奖补。对当年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幼儿园,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评定为省、市一级幼儿园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当年通过省级规范化幼儿园标准验收的幼儿园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购置并获得校车使用许可证车辆(20万元以上的新车)的幼儿园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当年已享受过政府(包括中央、省、市、县等各级政府)财力、物力支持的民办幼儿园不列入同年奖补范围。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应主要用于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补充教玩具、教师培训、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