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6个城市区为烟花爆竹禁放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卢龙县为烟花爆竹限放区,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和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间禁放;省、市发布重污染Ⅲ级以上预警,全面禁放;在可以燃放的时间内,提倡少放、不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居民应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正规零售点购买,不应购买、燃放非法、超标的伪劣产品;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禁止在本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燃放;禁止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