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以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行刑协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与公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协同、资源手段协同机制。特别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和创新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建设,大力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协同执法办案,今年上半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起,案件移送率为33%,涉案金额540余万元,已对1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捣毁河南、青岛、临沂制假售假窝点3个,取得了较好成效。
市场监管部门处在市场的最前沿,直接面对消费者,能从消费者投诉中捕捉到违法犯罪信息,第一时间获取市场上的有效信息源。从市场上获取违法犯罪信息,也是公安部门侦破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重要信息渠道。执法实践中,市场执法部门对大量的投诉举报信息进行甄别确认,从中筛选出违法信息,进行行政处罚;对达到刑事立案追溯标准的信息,及时通报公安部门,与公安部门共享信息,协同办案,对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彰显出协同办案的效果。
自去年7月30日,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以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公安部门进行了多次对接交流,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建立了《青岛市市场监管违法犯罪案件查处联动工作制度》,签订了《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协作协议》,建立起双方会商研判、线索通报、协作调查、联席会议等协同办案机制,为知识产权协同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下一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推动构建全市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执法广域协同机制。在前期参加由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以及青岛海关等多家单位参加的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参与制定《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的意见》。在知识产权快速系统保护体系确立和运转后,将以青岛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及时协调解决全市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单位在知识产权类案件法律监督、司法审判、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配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较高程度地达成“执法互助、信息互通、资源互用、手段互补”的协同成效,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