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铜川市出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大力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实行登记注册“零收费”,逐步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业务全程电子化,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减免规费,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交通出行、无车承运
物流、快递、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准入制度创新。
二是加快构建众创空间。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楼宇等改造建设创客空间、创业社区、创新工场、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聚集区等创业基地。培育一批创业示范园区,将园区、景区、美丽乡村等纳入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范围,市级至少建成1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每个区县建成1-2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经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万元补助,对经省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0万元补助。
三是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加快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建立集创新创业联盟、创业苗圃、创客中心、创业课堂、创业导师等于一体的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发展“
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全力打造智慧铜川。
四是充分激发人才活力。支持科技人员创业创新,将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收益的70%以上归属研发团队所有,允许将科技成果奖励资金的80%以上用于激励项目人员。建立科技人员双向流动机制,积极落实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对众创空间内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招用1人给予1000元吸纳就业补贴。
五是着力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投融资机制,设立铜川市产业发展基金。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等上市挂牌融资。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和50万元;对认定的市级研发中心、科技专家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各区县要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就业创业配套资金。
六是积极营造发展环境。加强创业创新教育,每年至少培育30名创业导师,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开展创业创新明星评选、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每年评选10名“创业创新明星”,并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加大创业创新文化宣传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