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批复,“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将更名为“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作为在柏临河流域行使水生态保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在柏临河流经的伍家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夷陵区宋家嘴院子河和新院寺河交汇口以下河道两侧第一道山脊线以内的区域(不含工业园区),集中行使环保、水利、农业(畜牧)、渔业等主管部门事关水生态保护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职能。流域水生态保护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宜昌市将实行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执法巡查监管,并依托现有的柏临河河长制管理,建立跨部门信息通报、协同调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执法合力,推进柏临河流域治理迈向规范化、法治化。
柏临河是长江左岸的一级支流,全长55.7公里,流域面积480.1平方公里。此前,在宜昌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建立柏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将通过实施水质“约法”,强化资金分配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解决跨界流域生态协同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