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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肇庆一名涉嫌失火罪的男子主动到怀集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自首,交待犯罪事实经过。该名男子违规用火,造成林地过火面积为65.3公顷,被烧桉树和一般用材林7178多立方米。
2月17日,伍某(54岁,怀集县凤岗镇桂坑村人)在未经县森林防火部门批准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在凤岗镇地名“任鱼塘”的山场违规野外用火烧杂物,不慎烧着了地名“任鱼塘”的山场和邻近龙凤村地名“黄京坑”等山场的桉树。经森林分局民警现场勘查和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失火造成有林地过火面积为65.3公顷,被烧桉树和一般用材林7178多立方米。
目前,伍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警方提示:伍某涉嫌失火烧山,被追刑责,教训深刻。广大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慎用火源,切记遵守野外用火规定,自觉摒弃可能造成火灾的危险行为,爱护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