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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丹丹)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此次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据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范围为行政管辖区域内所有陆地国土,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普查内容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与风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名称,共11大类56个子类。我市的驿城区、遂平县为试点单位和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级)先期开展工作,其他县压茬跟进。
此次普查分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市级及试点县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2015年1月至6月,其他县完成以上工作。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市级及试点县区完成普查及汇总、上报和自查工作。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其他县完成以上工作。第三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级和试点县区进行核查之后,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级及试点县区进行检查验收。2017年1月至6月,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他县区进行核查之后,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他县区进行检查验收。第四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全市地名普查成果完善、汇总和上报省、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建立档案,开展地名普查成果开发应用。此次普查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县区人民政府相应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办事处)相应成立地名普查办公室,选定专职地名普查员,按照国家、省、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普查工作。
搞好地名普查 加强地名管理
李丹丹
地名是重要的地理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地名普查是全面掌握地名信息的根本途径,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驻马店历史悠久,地名文化底蕴深厚,地名情况复杂,开展地名普查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我们要精心组织,扎实工作, 稳步推进普查工作,通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掌握全面、翔实、准确的地名数据,努力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地名文化,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